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梁普盈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仓前区石桥村 的 新府集建字(1989)第08060065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普盈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