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宇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10号之五二层7-10 B-D 2M 6-10 A-B轴的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0092981号_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宇杰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