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华盛路277号滨江天元花园6栋1601室的粤(2025)江门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558号_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黄谋代)
2025年5月14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华盛路277号滨江天元花园6栋1601室的粤(2025)江门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558号_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黄谋代)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