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厚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汲芳里1号612室的江国用(1999)第063992200868号_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厚廉
(代理人:周宏伟)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