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林景洪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新会大道中45号碧华园二区车库279#车位的粤(2020)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2170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景洪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