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金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华侨新村3号之二901室0117009646__商品房权属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商品房权属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门市金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