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麦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新会县小冈镇梅冈区东锦村的新府集建字(1989)第08040066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国庆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