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梁所振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玉堂小组的粤房地权证双私字第0005500号(0009287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所振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