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谭日成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三和大道南9号海悦君庭负一层车库193# 的 粤(2022)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17645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日成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