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棠下镇中心曲江村的新府集建字(1989)第190201026号_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永昌(继承人)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