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梁观让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小冈镇衙前区四社 的 新府集建字(1992)080501334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瑞龙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