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梁煜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五谷里7号1座710的 (新会)020004246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煜君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