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庆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镇文昌花园文苑区11幢首层11-12 D-F 二三层11-12 2.3M D-F 2.3M轴的粤房地证字第1857152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庆等(李宁澄代)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