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区定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深源里28座首层14号 的 新府国用字(1994)第0129977号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区定有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