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振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荷塘禾岡七社的新府集建(1995)字第181200839号 _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容振德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