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新会礼乐镇新民管理区东安的新府集建(1990)字第17190087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区旺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