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伟景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文昌花园文锦苑第7幢607的新国用(2007)0156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伟景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