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礼乐镇向民同丰里八巷24号的粤房地证字第2333475号_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森杰
(代理人:谢顺娇)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