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飞鸾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环市镇水南管理区东升里48号的江府集用(1990)字第002484,0711020400559号_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琼香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