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陈东海(曾用名:陈海)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罗坑镇天湖管理区聚湖队(新会县罗坑镇天湖聚湖村) 的 新府集建字(1989)第071000211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东海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