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李美云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圭峰路62号自然居二期车库1227#车位 的 粤(2023)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16607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美云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