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江海分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6号的江国用(2008)第303720号_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代理人:林荣栋)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