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春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星汇名庭天玑星院2幢801室的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0060822号_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春梅(廖朝亮代)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