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骏景湾豪庭骏景庭5幢X1245车位的江国用(2009)第108091号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胜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