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恒美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萃锦园1号X771车位的(蓬江)0111008487_商品房权属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商品房权属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门市恒美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