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良溪北坎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良溪村委会地段的蓬江集有(2012)第00100724号_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良溪北坎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
2025年11月11日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良溪北坎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良溪村委会地段的蓬江集有(2012)第00100724号_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良溪北坎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