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周连桂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新会碧桂园柏丽郡二区一街19座1708的 粤(2023)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22077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连桂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