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吴翠婷、陈国强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紫华路38号尚城峰境花园6座301的 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77833号、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77834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国强 吴翠婷
2025年11月24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吴翠婷、陈国强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紫华路38号尚城峰境花园6座301的 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77833号、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77834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国强 吴翠婷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