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景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丰乐大道320号星汇园2栋1504室的粤(2024)江门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362号_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景瑜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