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荷塘篁湾新平社的新府集建(1992)字第181001588号_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悦喜(继承人)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