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双龙大道88号1幢2035室的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14096553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洪德(刘利代)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