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余金球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环城大洞新盛里12巷4-2 的 新府集建字(1989)第022400545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德全(代)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