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_李南昌_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_江门市蓬江区胜利新村22号302室_的_B2309183_ _房地产权证_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_房地产权证_作废。
特此声明。
声 明 人:李南昌 2018 年09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