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依法行政。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局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健全法治长效机制,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其中,不动产登记在全省率先实现“税政联办”,并开启“跨城(境)”办理新模式;实施部分项目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经验做法在全省通报表扬;在市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中获得“优秀”等次。
(一)认真履行自然资源部门管理职能
1.抓好落实简政放权。一是落实好省级职权事项承接工作。共承接委托事项34项、下放事项1项和重心下移事项9项。二是优化市级职权事项赋权。经市政府审议确定委托赋权事项共26个大项41个子项。三是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梳理县级下放镇街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涉自然资源事项共107项。
2.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协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自然资源管理系统的全面对接,避免“体外循环”,减少人为操作。二是加快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已纳入协同平台管理的空间管控数据共208项,加快实现市本级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三是实施豁免规划许可。制定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明确37项豁免内容。
3.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一是突破缴税信息共享堵点,在全省率先实现一手房登记“线上+自助”税证联办,实现“不交一纸”“不见一面”。二是推行“四办”,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三是开启不动产登记“跨城(境)”办理新模式,实现珠海、江门、香港、澳门四地跨区域办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管理体系
1.配合做好立法工作。一是牵头起草《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该条例已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二是研究并提出《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意见。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江门市人民政府划定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设定禁猎期的通告》等8份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应的清理意见。出台了《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处理江门市市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和《江门市主城区和城市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征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并及时公布《江门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筑牢行政决策“防火墙”。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治参谋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大力度整治违法用地。扎实组织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以蓬江区为试点,在全省率先探索建设智慧国土智能感知体系,打造“智慧国土天眼”系统,实现“天上盯、地上查、视频探、网上核”的综合立体监管。2019年度卫片发现全市违法用地336宗6462亩,占耕地1010亩,均依法作出了相应处理。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规范行政执法:一是通过行政执法“两平台”推进全过程网上办案。二是严把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关,对6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三是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多个信息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全年共公示公开218条审批结果信息。四是规范执法队伍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并执行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系列配套制度,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高自然资源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670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33宗,先后对5份规范性文件开展政策解读。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是深入推进“三大阳光”工程,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二是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三是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法院判决。
2.落实打招呼行为记录制度。严肃治理干预自然资源管理打招呼行为,全年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系统没有发现存在打招呼的情况。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
1.立足日常化解矛盾。结合日常信访工作的开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涉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形势大致平稳,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信访总量同比有增长,全年共受理信访事项59件,比去年增加1.36倍。
2.善用复议应诉化解行政纠纷。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审理的复议案件及时作出复议决定,对处理的复议答复案件及时答复并配合调查。二是认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及时依法答辩和应诉,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了60%。全年共审理复议申请20件,答复5件(代政府办理2件),暂未有行政行为经复议被撤销;应诉案件35件(代政府应诉3件),20件已审结,胜诉18件,败诉2件,15件未审结。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抓好内部学法。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法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共组织和参与上级部门专题学法讲座共16场次,共订购850多本法律法规书籍供干部职工加强学习。
2.落实普法责任。一是立足日常开展普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江门日报等,以文字、视频、漫画等多形式加强普法宣传。二是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如“6•25”土地宣传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特殊时段,举办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如长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和加强疫情防控、保护野生动物等法治宣传活动。四是举办普法下乡活动。在威西村设立自然资源法律咨询服务站,于2020年5月至12月期间定期定点进行现场普法,全年共开展7期法律咨询服务。
(九)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谋划年度法治建设、普法、依法行政等工作。如:亲自部署2020年依法行政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全局立足日常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有序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个别短板,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法律理解和适用错误问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和用法能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对普法对象教育方式往往以法律条例宣讲为主,创新力度不足。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尽快出台管理制度,规范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等程序工作。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打造全方位的普法矩阵,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显著优势,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扩大普法覆盖面。
(三)加强法治队伍的建设。创新队伍建设的方式,加强内部学习交流,以强带弱,互补提升,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法用法工作,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队伍。
特此报告。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