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3年至2018年间,麦和某、麦朋某涉黑团伙在双合镇多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原鹤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2020年,鹤山市自然资源局经深入挖掘研究,将其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象,移送鹤山市公安局和鹤山市扫黑办侦办。
【主要违法事实】
1.双合镇先庆村委会龙山村白云坑非法开采案件。
2013年12月19日,原鹤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位于鹤山市双合镇先庆村委会龙山村白云坑(土名)存在非法开采情形,现场证据登记保存2台挖掘机。经测量,该地块共非法采矿3367.8立方米。原鹤山市国土资源局对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2020年7月,鹤山市公安局在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宗案件与麦和某、麦朋某涉黑团伙成员有关联,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接讯后立即协助鹤山市公安局对该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工作。
2.双合镇先庆村委会大坪村荔枝水库尾非法开采案件。
2014年12月10日,原鹤山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鹤山市双合镇先庆村委会大坪村荔枝水库尾(土名)有人偷挖陶瓷泥,原鹤山市国土资源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赴现场核查,发现非法开采行为。2014年12月22日,原鹤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与鉴定单位工作人员前往荔枝水库尾现场勘察,在返回时遭到不明身份人员堵截、恐吓,阻挠正常执法(后来经公安机关查明是麦某渠所为)。2015年3月24日,经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鉴定,鹤山市双合镇先庆村委会大坪村荔枝水库尾非法开采陶瓷土矿矿石量3528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21.17万元。
3.双合镇先庆村委会棠密村禾打塘非法开采案件。
2014年12月14日,原鹤山市国土资源局接到双合镇派出所民警通知,称群众在鹤山市双合镇先庆村委会截获非法开采陶瓷泥的运输车辆。原鹤山市国土资源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赴现场,在双合镇先庆村委会棠密村禾打塘(土名)发现非法开采行为。2015年3月24日,经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鉴定,鹤山市双合镇先庆村委会棠密村禾打塘非法开采陶瓷土矿矿石量4982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29.89万元。
4.双合镇双桥村委会布尚村文鳝坑非法开采线索。
2020年7月,鹤山市公安局在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地块存在非法开采行为,且与麦和某、麦朋某涉黑团伙成员有关联。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接讯后立即协助鹤山市公安局对该非法开采的采挖点进行检测、鉴定工作。
【处理情况】
该系列案件中麦和某、麦朋某等人非法开采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3款和《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该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原鹤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4月9日将荔枝水库尾和禾打塘案件移送鹤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8月27日将白云坑和文鳝坑案件移送鹤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鹤山市公安局侦查和鹤山市人民法院审理,2020年9月28日,鹤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麦和某、麦朋某等2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麦和某、麦朋某兄弟构成非法采矿罪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0个月。
【本案启示】
保护矿产资源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节约放在首位”,加强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非法侵占和破坏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应予严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鹤山市严打严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杜绝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现象。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共累计摸排线索64条,其中已移送鹤山市扫黑办并作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19宗(破坏耕地与基本农田类5宗、滥开滥采类10宗、非法买卖土地、侵占农村资源类2宗、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闹事类1宗、兼具破坏基本农田、垄断侵占农村资源及煽动闹事类1宗);17宗案件当事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累计刑拘28人、逮捕22人,极大遏制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