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江府〔2018〕21号)的要求,具有授权性、排他性的“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事项,不再纳入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领域。
自即日起,“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不再按承诺制管理模式实施,特此公告。
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