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粤江林护许准〔2019〕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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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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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别: |
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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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鹤山市龙口镇锦丰动物驯养繁殖场: 经审查,贵单位于2019年8月30日向我局提出的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作出如下决定。 同意你单位在鹤山市龙口镇粉洞村委会七星地村增加人工繁育《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物种食蟹猴(Macaca fascicularis)、北极狼(Canis lupus arctos)、亚达伯拉象龟 (Aldabrachelys gigantea)、马来犀鸟(Buceros rhinoceros)、大眼斑雉(Argusianus argus)、皱盔犀鸟(Aceros corrugatus)、绿冠蕉鹃(Tauraco persa)、黑颈阿拉卡鴷(Pteroglossus aracari)、绿阿拉卡鴷(Pteroglossus viridis)、黑头凯克鹦鹉(Pionites melanocephalus)、红腹金刚鹦鹉(Orthopsittaca manilata)、红肩金刚鹦鹉(Diopsittaca nobilis)、日本猕猴(Macaca fuscata)、猞猁(Lynx lynx)、圭亚那红吼猴(Alouatta macconnelli)。 请你单位建立人工繁育物种谱系、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逃逸、扩散,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上述野生动物的购买、出售等事宜,必须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报批。 特此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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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鹤山市龙口镇锦丰动物驯养繁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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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2440784L7557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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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区嘉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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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19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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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截止期: |
209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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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