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粤江林许准〔2022〕11号
项目名称: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同意你单位从淮滨县史营养殖场购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非洲灰鹦鹉(Psittacus erithacus)30只,附录Ⅱ物种蓝黄金刚鹦鹉(Ara ararauna)20只、红绿金刚鹦鹉(Ara chloropterus)10只,用于人工繁育。
请联系出售单位于2022年7月20日前向河南省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野生动物的出售手续,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引进,逾期无效。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依法接受检验检疫。运输期间需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逃逸、扩散,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行政相对人名称:
鹤山市醒目仔仔鹦鹉养殖销售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84MA4UTGNR0X
法人代表姓名:
谢宏执
许可决定日期:
2022年1月21日
许可截止期:
2022年7月20日
许可机关: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