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你单位在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1号路人工繁育《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辐射陆龟(Astrochelys radiata),附录Ⅱ物种苏卡达陆龟(Geochelone sulcata)、黑凹甲陆龟(Manouria emys)3种陆生野生动物。 二、你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分区布局,设置进场动物隔离区、治疗室,并更新饲养设施设备。要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人工繁育物种谱系、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依法开展人工繁育活动。有关上述野生动物的购买、出售、利用等事宜,必须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报批。 三、做好野生动物卫生检疫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逃逸、扩散,并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鹤山市林业局书面报告当年人工繁育和出售、购买、利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