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商改办《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江商改办〔2019〕5号)的要求,经研究制定了《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218号)及《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江商改办〔2019〕5号)的要求,为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公正监管,在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行动中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进一步创造良好市场秩序。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机制。在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结合实际,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
(二)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根据实际工作职能,制定我局抽查计划,明确抽查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指导我局开展抽查工作。
(三)动态管理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应该包含各市、区执法人员,在库执法检查人员均需要持有执法证。根据实际情况,各责任科室及时调整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加强对抽查结果的运用和公开。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形成有效震慑,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提高我局执法能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各科室对各自对应的抽查事项及抽查人员名录库负责,负责更新及维护各自的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人员名录库及抽查事项企业库,按照要求做好抽查工作。
(三)抓好具体实施。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各责任科室按照《江门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详见附件)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抽查工作。“执法检查员”接收到任务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任务并录入“执法检查表”并发起审批。“任务审核员”应在收到“执法检查表”审核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保在时限内完成任务。
附件:《江门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
任务名称 | 任务开始 时间 | 任务结束 时间 | 抽查类型 | 参与联合 抽查部门 | 抽查范围 | 抽查比例 |
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抽查 | 7月 | 8月 | 本部门 抽查 | 无 | 事项企业库 | 20% |
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抽查 | 10月 | 11月 | 本部门 抽查 | 无 | 事项企业库 | 20% |
林木种苗抽查执法 | 7月 | 8月 | 本部门 抽查 | 无 | 事项企业库 | 40% |
测绘质量监督检查 | 7月 | 12月 | 本部门 抽查 | 无 | 江门市测绘资质单位 | 40% |
备注1.抽查类型是指本部门抽查或跨部门联合抽查。
2.如是本部门抽查,参与联合抽查部门填“无”。
3.抽查范围应注明是否在事项或机构企业库中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