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繁体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网站支持IPv6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网站首页
政务动态
领导信息
机构设置
人事工作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局长信箱
党建工作
财政预决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数据开放
业务公开
土地管理
矿政管理
测绘管理
规划公开
海洋管理
林业管理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专题专栏
行政执法
不动产专栏
扫黑除恶专栏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平安林区
主体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频道
>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
>
事前公开
>
主体信息
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7-29 15:46:13
来源: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兹有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李振廷行政执法证(证号:19130014010,有效期限:2023年3月31日)不慎遗失,无法收回,特此声明作废。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