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部署会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硬指标、硬任务。为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1月14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部署会,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邓耀明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这标志着我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从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这次确权登记工作目标明确,即是在2020年底前,以“总登记”方式,力争基本完成全市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统一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工作。重点推进三项任务:一是全面完成对所有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二是实现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应登尽登”;三是同步建立“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数据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将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管理,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作为全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7个试点地区之一,我市鹤山市已于2019年6月开展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大胆探索创新,为全市甚至全省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鹤山经验”,截至2019年12月底,鹤山市已完成外业调查成果约13.3万宗、权籍调查成果约3.6万套,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约200份。此外,我市积极制订“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确权登记政策,目前已草拟《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处理江门市市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有关单位及部门意见,下一步将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指导我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开展。
会议传达了全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鹤山市介绍了“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经验,其他市(区)也简要汇报了“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会上,邓耀明同志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做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各地要尽快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镇(街道)、村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落实工作。要加强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向群众宣传此次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要尽快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确权登记政策,运用改革的思维大胆探索解决“房地一体”登记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应登尽登”。
二是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本次“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资金需求大、历史遗留问题多、需协调面广等问题和困难。各地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对于省文件中没有明确的符合建房资格的具体内容、宅基地使用面积及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的标准、未覆盖村镇(庄)规划的乡村及未覆盖的时间界限等一一研究予以明确。
三是按时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尽快落实项目资金和作业队伍,争取在春节后马上开展权籍调查工作;各市(区)局要充分承担起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主动跟进项目进展,协调解决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能当“甩手掌柜”;要抓住春节、清明节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高峰等时间节点,抓紧开展宣传、权调等工作,确保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