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印发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学习贯彻新法规以及进一步增强员工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2020年7月10日下午,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召开了关于《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专题培训学习会。
会上,由中心数据部工程师李文杰同志作为主讲人,详细地向大家介绍解读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的基本概念、保密级别、知悉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分析了2020版与2003版(已废除)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区别。最后结合警示案例和中心自身工作特点,指出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保密风险。随后参会人员纷纷踊跃发言,提出了自己对测绘成果安全保密工作的疑问和建议,主讲人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回应和探讨。
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有效提高了中心全体人员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意识。为有效规避安全保密风险,切实保障中心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安全提供知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