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条例》自1998年12月发布以来继2011年、2014年两次修订后的第三次修订,是保证2019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的重要配套性行政法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新《条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深刻领会新《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根据本年度学法计划安排,8月30日下午,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举办专题学法讲座,由空间科、耕修科、管制科、利用科和执法科的相关负责人结合业务实际针对新《条例》作分篇深度解读,谢华宇副局长对如何理解、贯彻和运用新《条例》作全面、系统地辅导。
本次讲座由唐建安副局长主持,采用主会场加分会场的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市)自然资源局设分会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和属地各镇街分管土地管理的领导共计约490多人参加了讲座。
讲座围绕新《条例》的修改亮点,着重从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制度、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为今后的贯彻落实提供了专业行的指导意见。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新《条例》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特别是对基层自然资源部门和属地镇政府土地管理执法人员而言,本次学法专题讲座是“及时雨”,为他们今后正确履行土地管理职权,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工作指引,将有助于基层镇村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唐建安副局长作总结发言。他指出,新《条例》是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的工具书,要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修改变化,认真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全系统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抓好全员学习,将学法、用法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土地依法管理水平;二是要严格抓好贯彻落实,把握好新旧《条例》的对照,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条例所确立的各项改革举措顺利实施、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好土地资源;三是落实普法责任,要广泛、深入开展新《条例》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依法维护国土空间开发秩序、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