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档案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细致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通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档案工作情况。局档案管理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和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档案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李顺球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档案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档案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牢固树立档案意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坚守“档案姓党”的政治属性,高质量做好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
局档案管理工作小组副组长、市规划档案馆馆长王占强同志带领大家详细解读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议认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的重要举措。要求大家做到能够多学一点,深学一层,在全局形成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依法行政氛围,切实担当起“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光荣使命。
学习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局档案管理工作小组副组长、市国土资源档馆主任彭茗宜同志代表局档案管理小组对我局2021年档案工作作总结汇报,并结合我局档案工作实际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档案工作。
最后,李顺球同志对我局下一阶段档案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丰富内涵,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责任感。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切实把握四个“好”的目标要求,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整理和社会化服务效率。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制度、保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档案安全和保密教育,完善档案资源收集、管理、利用、安全、治理体系,努力做好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并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