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网站(网址)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地址:江门市华园屋村5幢;邮编:529000;电子邮箱: lyyl@jiangmen.gov.cn,电话:0750-3505052,传真:0750-3502990)。
一、概述
我局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联系、沟通和采编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行政,认真履职。我局认真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对本局的信息按由近及远、逐年归类的原则进行疏理,更新了《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务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市民申请我局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和有效的保证。同时在我局网站上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信息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健全部门网站建设,更新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主动。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效果,我局进一步抓好载体建设,以最简捷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做好网络平台公开。及时更新和维护江门政务网中市林业和园林局板块,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二是稳步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以“12345”热线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受理群众关于林业和园林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三是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在江门广播电视台、中国江门政府政务网、江门日报等媒体,把政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展示江门林业和园林形象。四是健全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定专门人员担任新闻发言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重大事项都通过新闻发言人向社会进行公开。五是广泛利用其他渠道公开。抓好《林业和园林简讯》的编印派发工作,办公楼大堂设置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显示屏、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将林业和园林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和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方便外来办事人员,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务信息381条,内容涉及人事任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班子建设和组织机构等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形式
江门林业和园林网站和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江门林业园林网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通过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可以查阅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各项内容,下载办事表格,在线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在“林业和园林信息”栏,可以查阅我局近期工作动态和各项林业、园林信息。同时,按“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信息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使用,有效加强了我局信息与全市政府行政服务信息的整合,有效提高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专业性、全面性。
各类林业和园林简讯、简报是宣传江门林业和园林发展动态的重要形式,我们利用各类简报,大力宣传林业生态、城市园林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2017年,我局共编印《江门林园简讯》54期,《江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简报》103期,《江门森林公安简报》39期,《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简报》25期 。
办证窗口发挥办事窗口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功能,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告栏、办事指南、各类宣传图册等公开形式,让市民在办理申请事项的同时,可以查阅、咨询政务信息。
新闻媒体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17年,我局在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江门日报、江门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报道信息60多篇,发布微博570条,微信500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49篇。同时,不断加强局官方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及时对外发布各类宣传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的信息和服务资讯,更好地服务于民,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提升我局形象和影响力。
(三)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设立森林公园批复信息。2017年我局批复成立的森林公园共5个,并及时将批复信息通过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官网和双随机公开系统对外公开。
2、公开招标投标信息。2017年我局共公开招标公告3宗,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每个项目进行不少于五日的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开由我局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开;中标结果公开由我局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公开。
(四)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招标投标的信息。2017年我局共公开招标公告3宗,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每个项目进行不少于五日的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开由我局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开;中标结果公开由我局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公开。
2、 公开“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的信息。2017年我局办理“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4宗,涉及林地面积13.1991公顷。同年,本局将审批的征占用林地审批信息(包括: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许可内容、用地单位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许可生效期、许可截止期、许可机关)在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官网、双随机公开系统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3、公开“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的信息。2017年我局办理“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5宗,相关审批信息已及时于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官网、双随机公开系统进行公开。
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度受理5宗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均已按时办理答复。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应诉案件,有一宗行政复议案件,但经核查属复议对象错误,已驳回复议申请。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2017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3号)的要求,为办理好今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制订了办理工作方案,将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任务进行分解,将责任明确到科室,落实到负责人,切实做到层层有分工,件件有落实。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局领导带头领办。今年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共承担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8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件3件,会办件3件;政协提案主办件2件,会办件10件,全部办件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了代表、委员,并上传“江门市建议提案在线”网页。
七、存在问题
2017年,虽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形式、内容等有待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信息公开及时、网站信息更新和互动能力有待提高。
八、下一步工作及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之成为林业和园林部门服务民众方便、快捷的“窗口”。
(二)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人民群众关心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利用新闻发布、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办理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
(四)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规范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合理合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信息更新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做到及时准确。
(五)创新工作方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林业和园林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建设与管理,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务信息服务渠道,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电子政务工作的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