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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007062431/2008-0006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07-31
名称: 关于2007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2008]73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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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2008]73号

发布日期:2008-07-31  浏览次数:-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江府办[200873

 

关于2007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粤民函〔2006645号)和市府办公室《关于对2007年度殡葬管理目标工作进行验收考评的通知》(江府办函[20085号)的要求,     2008年     1月     1415日,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市各地开展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考评得分为:蓬江区85分,江海区96分,新会区87分,台山市87分,开平市87分,鹤山市93分,恩平市93分,各市、区基本完成了2007年度殡葬管理目标任务。现将具体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市、区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目标的落实,殡葬管理工作平稳发展。一是全市火化遗体26999具,保持火葬区火化率达100%。二是公墓管理进一步加强,各市、区把整顿各类公墓违规行为作为当年度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对超面积墓穴、对外销售墓穴等进行固化登记,遏制违规行为继续蔓延,取得了初步成效。三是公益性生态墓地和骨灰楼建设有新进展,各市、区制定了辖区内的公益性生态墓地和骨灰楼建设总体规划。四是治理乱埋乱葬成果进一步巩固,蓬江、新会、台山、鹤山等市(区)认真开展非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工作,共清理各类违规坟墓41穴,有力整治了骨灰乱埋乱葬现象。五是殡仪服务不断规范,开平市殡仪馆认真贯彻执行省民政厅关于殡仪服务、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安放管理等四项暂行规定,受到了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市、区对殡葬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仍然存在建造超面积墓穴、对外销售墓穴等违规行为,个别经营性公墓建造豪华大墓问题仍较突出。二是各地实施“十一五”期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划的进度缓慢。三是“三道两区”个别地段出现复坟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公墓的管理。重点抓好公益性公墓面积标准化、墓碑小型化、收费规范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对各类公墓违规建造超面积墓穴、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墓穴进行固化登记,公墓单位要停止并承诺不再出现上述违规行为。积极转变向面积要效益的传统经营理念,引导墓园向园林化、艺术化、生态化方向发展。    

(二)积极探索骨灰安放出路。严格按照公益性生态墓地和骨灰楼建设总体规划,稳妥推进生态墓地建设,研究推进公共墓地生态化建设办法,鼓励兴建骨灰楼,尝试推广树葬、海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多种途径解决骨灰出路。    

(三)深入开展“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加快殡葬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争创等级殡仪馆工作;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殡葬行业管理,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创新便民服务,促使殡仪服务水平上新台阶。    

(四)持续开展非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巩固火化率达100%。加强骨灰的安放管理,治理散埋散葬,确保不冒新坟。同时,加强殡葬管理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殡葬管理机构体制,探索发挥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的作用,提高殡葬管理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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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07年度江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请点击查看)

    2.2007年度江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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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