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23〕6号
JMFG20230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现决定《江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江府〔2018〕1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
附件: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18〕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431G/2023-00082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1-28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江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已废止】 | ||
文号: | 江府〔2023〕6号 JMFG2023004 | 发布日期: | 2023-01-31 |
主题词: |
江府〔2023〕6号
JMFG20230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现决定《江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江府〔2018〕1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
附件: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18〕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