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至7月14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就《江门市港口路白石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控规局部修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本局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份。该意见由白石群裕经济社在册股民提出,反映白石片区旧改土地已具备出让条件,但村集体存在截留其及家人旧改分红、剥夺其个人独立人头安置资格的情况,且辖区宅基地申请流程存在已婚女性权益歧视问题;同时,其反映本次控规局部修改草案未设置约束经联社运营管理的相关监管条款。据此,其恳请暂缓本次控规局部修改草案审批,直至村集体足额付清相关分红、落实其独立安置待遇、规范宅基地申请流程;并要求在后续审批环节新增条款,保障股民平等收益与安置权益,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及相关司法解释、城乡规划管理实务,现就上述异议及相关诉求答复说明如下:
经核查,意见提出人提供的房屋地址不在本次控规局部修改红线范围内,与修改地块无相邻权属、权益关联及其他直接利害关系。本次控规局部修改主要围绕市级储备土地进行,为保障规划地块完整性、完善路网体系,将少量与公共利益相关的白石村土地纳入修改范围,无新增旧村改造公共设施配套用地面积,没有对意见提出人的个人专属物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内容不包括具体地块的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等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意见提出人所反映的旧改安置资格认定、“三旧”改造分红发放、拆迁附着物及装修补偿、宅基地申请规则等诉求,均属于历史拆迁安置权益兑现、改造补偿结算及村级事务管理范畴,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不相关,因此无法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中直接处置意见提出人的相关诉求。
特此说明。
原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www.jiangmen.gov.cn/hdjlpt/yjzj/answer/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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