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至8月17日,我局就《江门市绿化条例(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稿)》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收到2条反馈意见,咨询内容及回复情况如下:
一、《江门市绿化条例(草案)》中有提到古树分一级、二级、三级古树,想问一下分级保护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
回复情况: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八条,对古树按照树龄实行分级保护,树龄500年以上的,实行一级保护;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实行二级保护;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实行三级保护。
二、发现破坏绿化的情况,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举报?
回复情况:可以拨打江门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由政府交办有关部门处理。
专此说明。
原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www.jiangmen.gov.cn/hdjlpt/yjzj/answer/5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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